close

感謝老師給我上課的機會,過去我可能把能給阿公的建議擺在如何開發得到最大的獲益為優先目標,但昨天過後知道了就算在阿罵身體還OK之前賣了農地後或是開發後再賣,就算成功出售,多了五千萬加三筆非都工廠用地及乙建,現金贈與稅220/年過給阿公還是轉不完,假如阿罵在期間回去了看起來遺產稅課更重,我是大孫我只想解決第二代的爭議,如果不去面對問題到了資產只是更萎縮,民法是沒保障大孫的,但我也沒這麼大心,均分無論男女若能讓家庭和樂這樣是最好,但是問題是每一塊地都有它的獨特性,每個人都有自己想要去斡旋的地,我原本很單純的只想出售這樣就能均分,但又不能急售這樣會尚失價格的立場,有現金的均分看來也有它的問題,假若阿罵再過程怎麼了,它所帶了的遺產稅問題,這真的是一個哲學,我也知到資產管理顧問公司很好,不過我也只能建議,畢竟我是第三代,要賣我還能給建議,要過戶老師這個如何建議,說了有現金反而對我們更不利,有著現在的農地過戶還不用土增稅,贈與稅,阿罵如果回去了,留下的地不管農建工只要移轉都要課稅,而且稅還很重,我不去做五個大人都在等,我去做又是大不盡,我只想當和事佬,本來無ㄧ物,何處惹塵埃,我有著我的公務員生活其實就很足夠了,但事實就家人每每都為這個爭吵,我該怎麼做呢,我也不能帶著阿公來自己上課,我董也還有用,有種很大的無力感,但還是感謝老師智慧的傳承...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土地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